志愿者就是“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有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
为响应博兴县精神文明办的号召,截止11月28日早7:00,全校师生共注册山东省志愿者2300余人,自愿加入博兴县第一中学志愿服务队和博兴县第一中学教师志愿服务队,利用自身优势,为博兴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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