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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张鑫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2026年01月12日 14:23:53 访问量:897 作者:李茂林

关于对张鑫工伤认定申请的公示

为进一步增强工伤认定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现将张鑫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工伤职工

性别

年龄

工作岗位

受伤经过

1

张鑫

45

音乐教师

2025年12月17日晚18:50左右,我校教师张鑫按照级部值班安排(18:30--22:10)前往高一级部执行值班任务。下车步行至高一级部楼东南侧时,此时由于该区域光线较暗,张鑫未能及时发现路面不平整,导致摔倒,膝盖半月板撕裂伤后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院区接受手术治疗。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自2026q 12日至2026116日)

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并对失实情况进行举报。举报应实名如实反映问题,包括隐瞒事实真相、谎报、瞒报骗取工伤资格、待遇等行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提供相关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举报电话:****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博兴第一中学

2026.1.12   

                                                                         


编辑:徐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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